港商租广东东莞88亩宅基地 建49栋别墅出售

2013年11月19日04:20  南方都市报

  南都讯 20年前,东莞石碣沙洲村民将旧围约88亩宅基地租给香港人唐柏江的“展隆有限公司”,收费330万元,租期60年(至2053年)。唐伯江用这块地建了49栋别墅售卖。去年,村民偶然得知,这些别墅居然都有独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。

  香港老板见人就发金币

  “好望角花园”在东莞石碣滨江西路旁,临东江。

  49栋别墅,小的占地100多平方米,大的占地超过1000平方米。这些别墅销路不错,除了地段好,最重要的是,这些别墅拥有宅基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。就像房产中介说的那样:“土地可以永久使用”。可也就是因为这个,116名石碣沙洲村的村民把东莞市政府和国土局给告了,这月底就开庭。

  事情源于20年前的一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。

  1993年,香港人唐柏江来到石碣沙洲,想租块地。

  他出手大方,拿了几百枚金币,5角硬币那么大,厚一些,两钱重,村里有分量的人,见者有份。于是,沙洲村把旧围88亩宅基地使用权以3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“展隆有限公司”,租期60年(至2053年4月15日)。唐柏江陆续建起了49栋别墅往外卖。销量挺好,价格也不低,村民觉得很奇怪,“土地是我们村的,并没有房产证,怎么会那么多人买?”

  港商称住房困难建宅基地别墅

  去年下半年,沙洲村民急了。

  他们偶然听说,“好望角”的别墅使用年限居然不是60年,而是永久使用。他们通过房管部门获悉,早在1996年,这49栋别墅就把土地证和房产证都办妥了。

  据东莞市政府提供的唐柏江的《东莞市村(居)民建设用地申请表》显示,1995年4月10日,唐柏江向东莞市国土局申请建设用地,申请理由为“住房困难”,土地类别为宅基地。

  村民说,“一个香港人,怎么会有石碣的宅基地,而且还要以‘住房困难’为由申请建房,还不需要集体土地所有人签字?”可申请表上,管理区意见、镇国土所意见和镇政府审批意见栏都是“同意”,并有领导签名和盖章。南都记者未能与已退休的该申请表签字领导取得联系。唐柏江也找不到踪影。

  东莞市政府对村民申请不予受理

  发现此事后,村民曾经多次到法院起诉,但法院的说法是“应向相关人民政府请求解决”。今年5月27日沙洲村131名村民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、东莞市政府提出申请,称唐柏江为出售别墅,将“好望角”住宅区内每栋别墅出售给购房业主,并以每个业主为权利人,在国土部门办妥宅基地权属登记、发证手续,导致沙洲村完全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和收益权,要求依法调处。

  今年7月8日,东莞市政府针对村民的申请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。东莞市政府出具的《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决定书》称,根据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函》的规定,土地登记发证后已经明确了所有权和使用权,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。

  目前,沙洲村民将东莞市政府和国土局告上法院。

  采写:南都记者 卫学军 整合:陈实

  东莞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

(原标题:港商鲸吞东莞88亩宅基地)

(编辑:SN0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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